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額度與條件:
1.畢業班市長獎:各畢業班成績第一名者。(共2名,免送件,由六年成績進行統計)
2.表現傑出市長獎:在學期間對於體育、技能、藝能、科學或創作、社團活動、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、敬師孝親、助人義行等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。(共1名,欲參加選拔者請送件)
二、傑出市長獎收件時間:115年5月11日(一)至5月14日(四)下午4時截止收件
三、表現傑出市長獎申請資料:送交導師進行初審
1.計分表:請交電子檔(附件2)、並印出紙本
2.相關佐證資料(獎狀等)。
四、其餘規定詳見附件(市長獎選拔辦法)
五、本市114學年度各級學校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日期(更新)及地點如下:國小組:115年6月21日(星期日)。臺北市立大安高工活動中心3樓禮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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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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