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4年11月21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115852號函續
辦。
二、旨揭研習計畫內容經參與教師回饋意見及本市精進教學十
二年國教工作組討論,增能研習用意係協助代理代課教師
更能熟悉教學現場實務及提升相關知能,目前仍須依整體
推動方向及實務執行情形進行調整,為使後續研習辦理更
臻周延,爰原訂研習相關事項先行暫緩實施。
三、俟計畫內容調整確認後,本局將另行函知研習辦理方式、
時間及相關配合事項,請各校及相關人員配合辦理。
{{ $t('FEZ003') }} 1766-11-24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19|
{{ $t('FEZ005') }} 8|